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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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
( 103年03月18日)
第 6 條
董事、監事未依規定請假,無故連續不出席董事會議、監事會議達三次者,文化部應依職權或本中心所送相關文件、資料,提請行政院院長解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