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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 106年07月20日)
第 6 條
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
一、表藝中心年度執行成果之考核。
二、表藝中心營運績效及目標達成率之評量。
三、表藝中心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
四、表藝中心經費核撥之建議。
五、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