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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一 章 總則 ( 111年11月30日)
第 1 條
為保存、保護及管理水下文化資產,建構國民與歷史之聯繫,發揚海洋國家之特質,並尊重聯合國保護水下文化資產公約與國際相關協議之精神,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