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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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分級輔導辦法
( 104年12月31日)
第 11 條
為鼓勵博物館發展國際交流及合作,提高博物館之國際能見度,中央主管機關得對依本法第十六條通過認證之博物館,優先協助其行銷推廣,推動跨國研究及展覽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