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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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才培育辦法
( 105年12月02日)
第 6 條
主管機關應就參加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員評量合格者,核發合格證書,並建置具合格證書之水下文化資產專業人員名冊,公開於主管機關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