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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知識與實踐登錄認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 106年06月29日)
第 8 條
主管機關應就傳統知識與實踐保存者,頒授載明下列事項之證書:
一、保存者姓名或團體名稱。
二、保存者編號。
三、登錄項目、名稱。
四、認定日期及文號。
五、認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