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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文化獎章頒給辦法  ( 109年01月31日)
第 3 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有特殊情形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頒給二個等次以上之獎章。但頒給外國人者,不受頒給等級之限制。

本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