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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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陶工坊設備使用收費標準
( 109年07月30日)
第 2 條
本標準所稱工坊設備,指陶工坊所保管之各式電窯與球磨機。
本工坊設備使用申請資格為政府核准立案之團體、協會、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學校、政府機關、公司或設籍於中華民國年滿二十歲以上之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