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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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處務規程
( 110年10月15日)
第 4 條
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國內外臺灣歷史、民俗文化學術研究與交流之規劃、推動及研究人才之培育。
二、臺灣歷史、民俗文化研究計畫之規劃、執行及公共化。
三、館藏文物與史料之研究及學術推廣。
四、臺灣歷史、民俗文化展示主題之策劃及研究。
五、臺灣歷史、民俗文化歷史研究與史料出版品之統合規劃、編輯出版及公共化。
六、其他有關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