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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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111年04月18日)
第 1 條
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推動國家兒童未來館之籌設,特設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處(以下簡稱本處),為四級機構,並受本部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