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 112年08月14日)
第 11 條
展示服務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北部院區觀眾服務、教育推廣活動之規劃與執行及志工之訓練管理。
二、北部院區與展場之規劃設計及其相關設施之管理、維護。
三、北部院區展場安全之執行、維護、管理及訓練。
四、其他有關展示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