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立故宮博物院場地設施規費收費標準  ( 111年12月28日)
第 3 條
使用本院之場地設施,其收費如附表。

為考量博物館肩負教育推廣責任,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本院核准後,得免費或優惠使用本院場地設施:
一、本院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事項:
(一)提供上級機關或配合各級機關學校於本院辦理教育、政策推廣活動。
(二)各機關學校舉辦公益性、全國性、國際性或具藝術文化價值之活動。
二、其他符合規費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舉辦本院特展之教育推廣活動,依照政府採購法訂定之勞務採購契約辦理,得免費或優惠使用本院場地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