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法務部調查局組織法  ( 112年12月15日)
第 9 條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