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法務部調查局省(市)及航業調查處組織規程  ( 98年10月01日)
第 6 條
直轄市調查處得依行政區或業務性質設調查站,另為專責辦理各類犯罪調查業務,得設工作站,均得分組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