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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112年09月23日)
第 2 條
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設事項之總體規劃、協調及推動。
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規之研擬。
三、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之訂修、解釋及協調推動。
四、對公務與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保護事務監督、查核、通報、陳情等相關機制之規劃。
五、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教育訓練、宣導與人才培育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六、個人資料保護相關科技與應用模式之研析、評估、發展、交流及推廣。
七、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與執行之研究、追蹤、調查及統計。
八、國際個人資料保護事務合作、參與、交流之規劃及推動。
九、其他有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