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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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第 二 章 學員
( 111年09月30日)
第 5 條
司法官學員每期員額定為九十名,但必要時得增減之。
前項學員及其員額之增減應提經司法官訓練委員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