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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 107年09月14日)
第 16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