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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 97年10月17日)
第 8 條
毒品防制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及考核。
二、毒品犯罪案件偵查、偵辦之指導及審核。
三、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情資交換、協調聯繫、案件合作偵辦。
四、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及集中保管、銷燬。
五、毒品犯罪資料之建檔、統計、分析及運用。
六、毒品犯罪預防工作之研究。
七、毒品防制工作年報及工作手冊之編修。
八、其他有關毒品防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