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 99年10月20日)
第 7 條
經濟犯罪防制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重大經濟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二、毒品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三、洗錢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督導、協調及考核。
四、其他有關重大經濟犯罪、毒品犯罪、洗錢犯罪防制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