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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辦事細則  ( 112年09月23日)
第 8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研考、出納、營繕、採購、財產管理等事務之處理及管考。
三、本處與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辦公廳舍之籌設、租賃及管理。
四、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分析、執行及管考。
五、不屬於其他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