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
第 四 章 訴訟及強制執行
( 109年06月08日)
第 41-1 條
賠償義務機關於請求權人起訴後,應依民事訴訟法規定,將訴訟告知第十六條所定之個人或團體,得於該訴訟繫屬中參加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