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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 109年09月11日)
第 3 條
本辦法所定有關律師申請聘僱外國人工作許可、展延聘僱許可、撤銷或廢止聘僱許可、撤銷或廢止展延聘僱許可及管理等事項,法務部得委託其他行政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