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實任檢察官申請停止辦理案件及從事研究或司法行政工作辦法  ( 101年07月05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法官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七十七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