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主管機關辦理特定財團法人洗錢及資恐防制辦法  ( 108年02月01日)
第 7 條
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視特定財團法人之組織健全度、資金運用流程與透明度、人員進用、活動計畫及核可程序之內控機制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