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3年01月16日)
第 10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本基金重要規章之審議。
五、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