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第 三 章 矯正學校之實施 第 一 節 入校出校
( 112年01月13日)
第 44 條
學生出校時,應於核准命令預定出校日期或期滿之翌日午前,辦畢出校手續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