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檢察官及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考核少年矯正學校辦法
( 91年12月04日)
第 3 條
前條應考核之內容為少年矯正學校有關刑罰、感化教育事項之執行情形,每年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