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 88年06月30日)
第 3 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應擬具實施計畫,提經校務會議充分研討,並經校長核定後,陳報法務部備查(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