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看守所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 109年07月15日)
第 22 條
有關受觀察、勒戒人、收容少年及被管收人之施用戒具、施以固定保護及收容於保護室事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