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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及看守所施以隔離保護辦法  ( 109年07月15日)
第 13 條
收容人施以隔離保護期間,因戒送外醫住院治療、罹患疾病經醫師診斷需療養或有其他特別事由無法移入隔離保護舍房者,停止隔離保護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