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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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 109年07月15日)
第 6 條
依第三條申請返家探視,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死者之死亡證明書。
二、訃聞或其他足資證明喪葬日期及地點之文件。
三、足資證明收容人與死者關係之戶政或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