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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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
( 108年08月01日)
第 14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稱辦理會計業務,指依會計法令辦理內部審核業務。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一款所稱辦理審計業務,指依審計法令辦理審計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