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 57年12月20日)
第 15 條
本會組置組長一人,副組長一至二人,各室置主任一人,安全管理員一人,工程師,管理師,工程員,管理員若干人,由本會就核定名額中派任之,各業務組室必要時得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