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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 57年12月20日)
第 6 條
第一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事業機構之創立、合併、改組、或撤銷之研議。
二、各事業經營方針之研擬。
三、各事業長期發展計劃之審議。
四、各事業管理制度之研訂。
五、各事業管理法規之研訂。
六、各事業作業標準之審訂。
七、各事業經營資料之統計與彙編。
八、各項管理方法之介紹與推行。
九、各事業移轉民營或股權移轉之審議。
十、其他有關業務企劃與管理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