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 57年12月20日)
第 8 條
第三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事業人力計劃之審定。
二、各事業人員甄審制度之研究。
三、各事業人員培植與訓練計劃之核定與推動。
四、各事業人力運用之檢討分析。
五、各事業人員激勵制度之研究。
六、其他有關各業人力發展制度之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