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條
經濟部工業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左列事項:
一、工業政策及法規擬訂事項。
二、工業發展計畫擬訂事項。
三、工業管理、輔導、監督及統籌配合事項。
四、工業發展環境改善事項。
五、工業創造、研究、改進、推廣之獎助事項。
六、工業團體目的事業指導、監督事項。
七、工業產品產銷配合之規劃及協調事項。
八、軍、公、民工業配合及工業動員研議與協調事項。
九、工廠登記及考核事項。
十、工業技師登記及監督事項。
十一、工業區規劃、開發、管理及加工出口區規劃之指導事項。
十二、工業外銷品原料核退標準之擬訂及進口工業原料、成品、設備、技術方面之審核事項。
十三、工業技術合作及投資事項。
十四、工業人力訓練之協助、建教合作之協調、工業安全管理及工業公害處理之協助、推動事項。
十五、其他有關工業發展、國際工業合作及工業行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