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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 68年10月30日)
第 8 條
第四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本會施政方針及工作計畫之彙編事項。
二、國內外能源活動之連繫安排。
三、新聞發布事項。
四、文稿之初核、譯述及機與文件之處理。
五、議事、文書收發、繕校、稽催及檔案管理與印信典守事項。
六、金錢出納、財產管理、物品採購等事項。
七、廳舍修繕維護及工友管理事項。
八、不屬其他各組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