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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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組織條例
( 79年01月05日)
第 10 條
本所因業務需要,得報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准,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學者專家為顧問,並得聘用其他專業及技術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