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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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各區水資源局組織通則
( 91年01月25日)
第 8 條
各局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就本通則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