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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訓練所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90年03月14日)
第 2 條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訓練所(以下簡稱本所)設各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教務組:員工訓練教務計畫、課程編配、講師遴聘、輔導考核等有關教務事項。
二、行政組:文書、庶務、出納等有關行政事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