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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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06月21日)
第 1 條
為促進核能安全、輻射防護、原子能和平用途之科技發展,特設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並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