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產業政策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產業發展政策及策略之規劃。
二、本署施政計畫之研擬、協調及管考。
三、人才發展規劃及勞動力之整合協調。
四、產業國際合作、涉外事務與兩岸相關經貿事務之處理;國際組織、協議與區域整合之參與及推動。
五、產業因應國際經濟合作之關稅調整建議。
六、產業投資有關各項租稅、金融措施之研擬、修正及執行。
七、產業發展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解釋之擬議。
八、科技發展計畫概算編列之規劃及效益評估。
九、軍、公、民工業配合與工業動員之研議及協調。
十、其他有關產業政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