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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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處務規程
( 112年09月25日)
第 7 條
專利爭議審查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類專利案之再審查、舉發、更正之審查及其行政爭訟之處理。
二、新型專利案之技術報告作業。
三、審查基準之研修及審查品質之管理。
四、專利審查人員之訓練。
五、其他有關專利爭議審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