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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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12年09月25日)
第 5 條
園區發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產業園區與科技產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發展策略之規劃。
二、園區年度施政方針與施政計畫之研擬、協調及管考。
三、園區開發及更新策略之企劃。
四、園區服務效能與創新服務之規劃及推動。
五、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及推動。
六、園區法規之制(訂)定、修正及解釋之擬議。
七、園區涉及法律爭議案件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園區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