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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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12年09月25日)
第 7 條
投資服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招商投資策略與服務之規劃及推動。
二、園區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之規劃及推動。
三、園區國際合作、工商團體業務之協調聯繫及輔導。
四、科技產業園區關務、保稅業務之規劃、推動、協調及執行。
五、科技產業園區貿易、工商業務之規劃及推動。
六、其他有關園區投資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