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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處務規程  ( 112年09月25日)
第 8 條
營運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園區營運管理之規劃及推動。
二、園區電力、電信、自來水與其他公用事業之協調及一般公共設施服務之管理。
三、園區基金財務之規劃、管理及資金調度。
四、園區資通訊系統之建置及管理。
五、產業園區一般公共設施維護費率及出租費率之審核。
六、科技產業園區警察、保全、交通、消防、衛生保健、環境清潔與其他公共福利事項之督導、協調及執行。
七、科技產業園區管理費、土地租金與公共設施建設費計收標準之擬訂及執行。
八、其他有關園區營運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