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條
民生化工組分四科辦事,負責下列產業之輔導及管理事項:
一、石油化學科:石油及煤製品、石油化工原料、合成樹脂、塑膠及橡膠、塑膠製品等。
二、食品醫藥科:食品及飲料製造、食品添加物、食品用空罐、菸草製造、藥品製造、醫療器材及設備製造、生物技術產業等。
三、紡織科:人造纖維、紡紗、織布、不織布、印染整理、成衣、紡織帽、其他紡織製品、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育樂用品、運動休閒用品、樂器、拉鍊、珠寶等。
四、一般化學科:紙業、印刷、橡膠製品、複合材料、電子化學品、塗料、染顏料、清潔劑、化粧品、家具、陶瓷、玻璃、水泥、耐火材料、石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