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 一 章 總則 ( 88年10月27日)
第 1 條
本細則依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組織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以下簡稱本處)處務之處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照本細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