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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   第 三 章 會議 ( 97年09月17日)
第 13 條
分處業務會議定期舉行,研商及協調重要業務,由分處長、副分處長、各課室主管及分處長指定之人員參加。

第 14 條
分處業務檢討會,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