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91年04月10日)
第 11 條
政風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政風法令之擬訂。
二、政風法令之宣導。
三、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公務機密維護。
七、其他有關政風事項。